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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培训会在京召开
来源: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点击:599    发布日期:2014/12/4
 

  12月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和标准定额司联合主办的“新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培训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人、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有关从事绿色建筑开发、设计、施工、运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培训会开幕式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杨榕和标准定额司副司长杨瑾峰介绍了当前绿色建筑发展的整体情况及下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林海燕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的背景总体思路、及编制概况、编制特色等进行了说明。参与标准修订的专家曾捷、韩继红、王清勤、程大章、汤民、于震平、鹿勤等分别按不同专业,结合典型案例对标准的条款内容、评审要点进行了解读,也对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设计方案选择提供了参考意见。

  此次新修订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会议的召开将为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使相关从业人员深入理解标准条款含义、准确把握标准相关要求和评价应用要点,保证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并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绿色建筑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

  我国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第一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之后相继研究编制了绿色工业、办公、医院、商店、饭店、博览、既有建筑改造等评价标准,以及绿色保障性住房、超高层建筑、数据中心建筑、校园、生态城区、养老住区等一系列评价技术细则,其中一部分已颁布实施。还有22个省市也出台了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家有关绿色建筑评价的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标准正向建筑全寿命期、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地域特点、由单体向区域的全面发展。

  系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评价细则的出台,使我国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和标识工作有了科学依据和扎实的工作基础。自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启动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以来,我国绿色建筑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近几年则呈爆发增长态势。截止目前,全国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共2123项,建筑面积2.38亿平方米。2014年,无论是绿色建筑标识数量还是标识建筑面积,均比上一年增长60%以上,同时还涌现出了一大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的发展促进了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技术产品生产应用等方面的绿色创新发展,提升了绿色建筑技术应用水平,引导了绿色消费,有效带动了建筑领域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此次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系统总结了过去多年来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经验,解决了以往标识评价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注重了建筑全寿命期的绿色要求,突出了对绿色前沿技术应用的引导,更加科学地进行绿色星级划分,这些改变将使得绿色建筑创作设计人员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绿色技术和措施,将使他们的创造性得到更大的发挥。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必将使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向着更加科学和更符合实际的方向发展,也将会引领我国绿色建筑走向更高的水平,并为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更大力度地推进节能减排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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